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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 星期四

把牢方向 潜心治学(中央和国家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标兵单位)

  中国历史研究院位于连通古今的“文化之脊”——北京中轴线北延长线上的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文化综合区。古意盎然的楼宇上,一个硕大的篆书“史”字悬挂其间,彰显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于2019年1月3日,主要职责是统筹指导全国历史研究工作,整合资源和力量制定新时代中国历史研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史学重大学术项目,讲好中国历史、传播中国文化,建设成为全国性的中国历史综合研究中心、中国历史研究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世界上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历史研究机构。

  “我们始终坚持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走好第一方阵,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国历史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高翔说。

  中国历史研究院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第一遵循”来贯彻、“第一政治任务”来落实,深入推进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党员“第一身份”意识教育。成立专项工作处,建立特殊交办任务全流程无缝隙督办机制,围绕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力量展开研究,5年多来累计高质量直接完成重大交办任务53项。

  “中国历史研究院是学术机构,更是政治机关。要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贯穿到历史学学术研究、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成果评价、人才培养等各环节,以高质量党建推动新时代中国史学高质量发展。”中国历史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常委李国强说。

  中国历史研究院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历史院党委常委会、院务会、机关办公会制度,理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研究所三级管理体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以党支部建设为抓手,把支部建在研究室,研究室负责人同时担任党支部书记,落实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党支部书记向党委委员定期报告落实“三会一课”情况等,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在实处。

  “我的工作既是党建一线,也是科研一线。”科研管理处处长郭子林同时担任党支部书记。他说,每月支委碰头讨论支部工作,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最新讲话、文件,平时经常与党员同志谈心交流,大家的党性更加坚定,立场更加鲜明,开展科研工作的劲头和热情更足了。

  作为业务处室骨干,郭子林和同事参与了多项重要任务,如《(新编)中国通史》(《中华民族史》)纂修工程、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等。“许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始终把党员第一身份挺在前面,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郭子林说。

  一方面,科学理论引领学术研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学术优势,推进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

  中国历史研究院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工程”“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研究阐释工程”,在院属期刊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基础”等专栏。同时,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传播正确历史观为己任,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参与制作《典籍里的中国》等大型历史文化类节目,推出普及性历史读物《十件文物里的中国故事》《世界简史》,中国考古博物馆面向公众开放,推动全社会不断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

  为推动形成全国史学研究“一盘棋”,中国历史研究院组建学术委员会和学术咨询委员会,建立全国主要史学研究与教学机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学者工作室”,实施“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计划”;创办《历史评论》《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推动形成史学期刊集群,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历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学术研究只有坚持正确方向,才能发展和繁荣,进而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我们要始终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持续采取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促学、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计划等一系列举措,引导全体同志站稳立场、把牢方向、潜心治学,充分发挥知古鉴今、资政育人的史学功能,努力开创新时代中国史学繁荣发展新局面。”李国强说。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07日 06 版)



source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4/0607/c1001-40252100.html

积极投身法治社会建设实践 提高全社会法治水平

  法治社会建设须突出坚持“三个保障”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其江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须突出坚持“三个保障”。

  一是坚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社会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价值支撑。法治社会建设既要以实现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首要目标,又要注重以法治方式实现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通过制定公平正义的良法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进一步营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坚持保障人民权利。保障人民权利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根本宗旨。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公平正义法治化、权利化和具体化的集中体现,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保证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三是坚持保障社会力量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保障社会力量主体地位,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和根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强调,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大力推进全民守法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如林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中国法学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要求,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民守法工作。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重要作用,扎实做好新时代宪法教材编写工作,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精心筹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等,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加强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一方面,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另一方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继续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法律年鉴》等的作用,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就。加强法学会系统融媒体中心建设。

  加强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首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其次,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再次,健全普法责任制,推动公民法治习惯的实践养成。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强化依法治理,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

  

  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制度机制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景汉朝

  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建成法治社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要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支撑,其中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制度,就是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方面。

  正确处理纯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关系,赋予纯民间调解法律定位。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调解,而日常生活中公民个人纯民间调解大量存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纯民间调解的法律地位、效力、后果等,均应立法规制。

  正确处理律师调解与诉讼代理的关系,创新律师调解法律制度。律师作为重要的法律专业力量,可大量承担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重任,以化解矛盾、减少诉讼,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应立法明确律师调解的法律地位,调解协议性质、约束力及后续程序等,以提振公众信任度。

  正确处理行业调解与商事审判的关系,创新行业调解法律制度。商事活动具有链条性,一个环节发生纠纷往往影响整个交易链。行业调解可将若干纠纷“一揽子”解决,在司法确认中应予认可。应加强相关立法,健全机构、壮大队伍、明确规则,使行业调解成为解决商事纠纷的重要力量。

  正确处理专家调解与专家咨询的关系,创建专家调解法律制度。专家咨询有利于提高决策科学性,应提倡和支持。建议创建专家调解制度,面对双方当事人,避免偏听偏信,公正调解纠纷,以充分发挥专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应当规定调解组织设立、人员资格条件、调解纠纷范围、调解程序、调解协议效力、收费制度等。

  法治社会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我们应当大力推进构建科学的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制度体系。因此,建议在人民调解法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调解立法,将各类非公权力调解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以充分发挥其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加快社会立法 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许安标

  加快社会立法,健全完善社会领域制度规范体系,是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体系是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社会领域立法即社会立法,包括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社会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组织、基层社会建设、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都需要有系统完备、统一权威的制度规范体系作为保障支撑。

  锚定目标任务,持续加力推进社会立法。社会立法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也要看到,社会立法起步晚、领域宽,特别是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社会立法提出更多更高要求。同时,社会建设领域法律关系主体及利益多元复杂、政府保障责任大、财政支出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立法难度大,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和空白点。《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对完善社会重要领域立法,推动不同层次的社会规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明确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点立法任务。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补短板强弱项,保障法治社会建设的制度供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的价值追求,提升社会立法质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破解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制度性难题。

  法治社会建设,既需要国家法律的规范引导,又需要社会、个人的双向奔赴,坚持法治、德治和自治相结合,通过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规范,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社会立法要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遵循社会立法规律,坚持时、度、效相统一,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等立法形式,加强基础性、综合性社会立法的研究制定,不断增强社会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建设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公安部副部长 孙茂利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为完善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法制保障。配合立法机关修订制定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执法细则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促进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安工作中得到全面有效实施。坚持科学建章立制,保障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危害社会安定、侵害人民利益的违法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规范执法权力运行,进一步强化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深化受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涉案财物管理、“阳光警务”等改革,完善案件评查、执法责任追究、常态化责任倒查等机制,加强执法质量管控。大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实现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全面推行智能化网上办案,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可回溯、可核查监督管理。

  四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培训,将尊法守法、正确实施法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意志和政策、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筑牢对党忠诚警魂。将法治作为基本的思维方式,坚持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用法治方式找出路、办成事。将“三个效果”相统一作为重要遵循、自觉行动,坚持法、理、情相统一,追求最佳执法效果。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民警依法履职水平。

  

  着重培养“法律明白人”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莫纪宏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到2035年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

  在“三位一体”建设的法治发展目标上,法治社会相对于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目标来说,必须要依靠社会公众自身的力量和较强的法律意识,形成一定的法治文化传统和氛围,才能在基层社区形成良好法治环境。特别是乡村社会,属于传统的人情社会,法治并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方式,自治、德治以及“民间法”的作用也很大。因此,法治社会构建需要作出比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更大的努力。

  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在基层社区和社会公众中形成尊重法律、依法办事以及遇事找法的行为习惯。遇事去哪儿找法?只能是在身边寻找。因此,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身边必须有一些“法律明白人”,才能遇事找到法,解决问题才能靠法。

  培养和使用好“法律明白人”,对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2021年11月8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从工作原则、培养目标、基本条件、主要职责、遴选培训、使用管理及保障实施等方面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了规范。“法律明白人”制度在农村的普法实践中效果显著。

  事实证明,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离不开人的因素,老百姓身边没有懂法律的人,再好的法律也无法得到实施。因此,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法律明白人”制度推广应用到法治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中。农村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组织,要把培育“法律明白人”作为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抓手,抓实抓牢,抓出成效。只有法治人才队伍完备了,老百姓身边才能看到法律;只有“法律明白人”发挥出自身应有作用,基层社会的依法治理工作才能真正落地落实。

  

  立足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 完善全民守法激励机制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专家、《中国法学》总编辑 黄文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抓住影响全民守法的各种制约因素,提出了一系列激励群众遇事找法、办事循法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

  坚决改变那种“遇事找人找关系”的现象,引导群众遇事找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政法机关做起,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法外开恩,改变找门路托关系就能通吃、不找门路托关系就寸步难行的现象,让托人情找关系的人不但讨不到便宜,相反要付出代价。”这就要求,国家机关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司法,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凡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坚决改变那种有问题靠“闹”来解决的现象,引导群众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否则还有什么法治可言呢?”近年来,国家执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以闹逐利、靠闹谋利的违法犯罪人员,引导群众形成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的习惯。

  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让遵纪守法成为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许多违法犯罪行为之所以禁而不止、治而不绝,关键在于背后有强大的利益驱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这既要求立法机关坚持科学立法、责罚相当,精准设定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决不让违法者有利可图,又要求执法司法机关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违法行为的惩治率,决不让违法者有机可乘。

  坚决改变好人吃亏、坏人得志的现象,在全社会树立起崇德向善的正确导向。近年来,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惩处失德败德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行为,起到了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治理效果。

  坚决改变善行义举难行的现象,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完善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等善行义举的认定标准,依法宣告正当防卫人无罪,依法保护见义勇为者权益,让法律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聚焦重点领域 有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 赵 鹏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社会建设,既要全面推进,也要聚焦重点,既要有序开展,也应在特定方面率先突破。

  第一,加快社会治理领域重点立法,筑牢法治社会建设的制度基础。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立法,结合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趋势,不断提高相关立法的位阶、扩展调整的范围、优化管理的措施,构建起科学完备的社会组织管理法律体系。要加快信用立法,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健全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要出台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等业态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网络暴力治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更积极作用。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法学会等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通过各种途径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承担社会责任。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在行业和特定领域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中发挥更积极作用。

  第三,建设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公众依法参与公共生活。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要对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支持,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

  第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运行,维护社会公正与和谐。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途径,推动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运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要充分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体系。要推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发挥行政复议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要持续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完善仲裁体制,丰富仲裁形式,扩展仲裁范围,引导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07日 15 版)



source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4/0607/c1001-40252123.html

2024年6月5日 星期三

张庆伟率调研组在北京开展原子能法立法调研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6月4日至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庆伟率调研组在北京开展原子能法立法调研。调研组先后到清华大学、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等单位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有关单位在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张庆伟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原子能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原子能领域发展规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着力提高原子能法立法质量,为提升核能治理现代化水平、维护国家安全、增进民生福祉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06日 07 版)



source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4/0606/c1001-40251265.html

真正把情况摸实摸透(干部状态新观察·基层减负进行时)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调查研究做深做实,避免浮在表面、流于形式。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经常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近的远的都要去,好的差的都要看,干部群众表扬和批评都要听,真正把情况摸实摸透。

  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强调,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解决调研集中扎堆、只调不研等问题。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台措施、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调查研究,推动提升调研实效,切实减轻基层干部负担。

  

  加强监督规范

  “现在的调研越来越规范了,都是带着问题来,实地看情况,然后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以前有的调研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常常是听汇报、看材料,不仅未能取得实效,还给基层干部增加了负担。”回想起以前的一些工作经历,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山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杨帆坦言,把调查研究做深做实,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经常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才能真正把情况摸实摸透。

  为了进一步提升调研实效,2023年8月,饶河县制定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对调研工作做出明确规定,要求调研和包联活动要围绕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制定和群众身边的难题开展,为调研“画了框”;要求要检查问题、研究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给调研实效“定了调”;调研组一般不超过10人,要坚持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防止出现作秀式调研、旅游式调研等情况。

  “现在的调研越来越规范了,都是带着问题来,实地看情况,然后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杨帆说,去年,县领导调研后,帮助硬化了山里村到新立村10.88公里公路路面,改造升级光明村、山里村、双河村自来水管道,帮了村民很大忙。

  同时,饶河县纪委监委还将为基层减负情况纳入县直单位和部门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每年集中检查县直单位和部门开展调研工作情况,通过查看资料、审阅调研报告、谈话了解等方式,紧盯调研目标不明确、成效不明显、次数不精减,以调研之名行检查之实、督查之实等问题。一经发现,扣除相应分值,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调研工作的领导、指导,严防给基层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今后,我们将持续紧盯调研工作抓好监督,严肃查处扎堆调研、虚假调研、形式调研等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松绑。”饶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杨帆介绍,除了实地调研,一些书面调研也不再对字数有硬性要求,而是给大家一个模板,只需填上相关数据,逐条列出问题、工作方向就行,再也不用拿空话套话去凑字数了。“说实在的,我现在是盼着领导能来调研,因为真的能帮助解决我们的难题。”杨帆说。

  推动成果转化

  “让干部真正沉下去发现问题,将群众急难愁盼、村庄发展等重点难点转化为调研课题”

  说到扎堆调研、只调不研的问题,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永昌镇党委书记孙浩感触颇深。他坦言,在以前的一些调研活动中,部分基层干部受限于文化水平、知识结构等原因,并不能撰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反而增加了基层干部负担,也让工作流于形式。

  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永昌镇梳理并清理了一些调研事项,减少无效下基层调研频次,把村干部的调研任务改为招商引才、低效土地盘活等项目化工作,让干部把更多精力聚焦到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上。

  不仅如此,去年5月,永昌镇推出“创业五定”调研法,坚持“定目标、定实事、定计划、定人员、定成效”,由镇村干部立足村情实际、群众所盼、干部所能、职责所在,围绕村级事业发展开展调研。

  前不久,在永昌镇长盘村,村干部就将“招引服务车厘子项目落地”纳入村“创业五定”民生实事,通过协调网格团队、镇村农业骨干、区农业农村局专家组建调研组,帮助车厘子项目成功落地。

  过去一年,永昌镇12个调研主题全部转化落地,干部从“无谓的调研”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精力为民办实事。“我认为,调研的目的是让干部真正沉下去发现问题,将群众急难愁盼、村庄发展等重点难点转化为调研课题,然后想办法去解决。”孙浩说。

  不只永昌镇,去年以来,富阳区推行“调研一件事”工作机制,区管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每年牵头一个课题开展调研,其他党员干部每人每年认领一件民生实事。富阳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调研一件事”工作机制搭配“基层评、群众评、数智评”的“三位一体”评价体系,客观公正评价党员干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情况,并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激励干部调查走深、研究谋实。

  依托“调研一件事”,富阳区形成创新“富春小哥码”、打造特色商业外摆、推动汽车零部件行业共享资源等一大批接地气、解民忧的调研成果,各级党员干部的调研课题和认领难题办结率超99.6%。

  坚持问题导向

  “调研组一来就直奔问题,大家都直来直去,我们也没啥额外的负担”

  “5种颜色分别代表哪些物品,您知道吗?”不久前,在甘肃省金昌市世纪金都小区内的环保小屋前,几名来自市人大常委会的干部正向居民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情况。

  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和住建部门的8名同志组成,主要就《金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在一天时间里,调研组先后在社区里的厨余垃圾投放点、环保小屋和居民交流,并前往城市垃圾中转站、处理场、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等7个地方调研。“调研组一来就直奔问题,大家都直来直去,我们也没啥额外的负担。”一名垃圾处理场工作人员介绍。

  高效调研不仅能听到基层的真实声音,也不会产生额外的迎送、陪同等压力。今年,甘肃省出台专项工作措施,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金昌市结合本地实际,对完善专项工作机制、印发重点任务清单、做好督查检查考核做出严格规定,并对到基层督查检查调研严格执行报备审批制度。

  在此次调研开展前,金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金昌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事项申报表》。在这张表上,调研名称、计划开展时间、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开展方式及对象范围、开展依据等信息一目了然。

  “来的人不多,但问得更深更细了,调研的精准度也没降低。”调研组成员姚芳莉介绍。原来,他们以进一步规范调研活动为契机,在调研前加强了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商务、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列出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

  在垃圾分类调研时,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调研后形成意见,通过常规的立法协调会、座谈会等形式反馈给各部门。“我们也能和基层干部、群众直接交流,少了‘二手信息’带来的不确定性。”金昌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除了对单独部门的调研作出规定,金昌还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尽可能联合开展督查检查调研,不搞迎来送往,减少人员陪同,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进一家门、查多项事”。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06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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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阐释“两个确立”的权威之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在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历史进程中,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指出,“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如何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一书给予了十分生动、有说服力的回答。全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从历史和现实相统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道理和情理相贯通等角度进行研究阐释,是全面、深入、系统解读“两个确立”的权威力作。

  立意高远、主题鲜明。“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最重大政治成果。研究阐释这一重大政治论断,也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善于从政治高度看问题。该书坚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政治高度,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国际形势,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历史方位,立足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深刻阐释“两个确立”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强调“两个确立”是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金钥匙”,是贯通党的百年历史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纲与魂;强调“两个确立”已经写在了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写在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心坎上,是党和人民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全书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和基本内涵要求,突出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论断、新战略、新部署,政治站位高远、主题方向鲜明,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从政治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逻辑严密、说理透彻。“两个确立”既是严肃的政治论断,也是深邃的理论论断,内涵十分丰富,思想极其深刻。讲清楚“两个确立”所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做到明其理、释其义、解其言,意义十分重大。马克思说过:“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该书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出发,贯通党的百年历史经验,从理论依据、历史依据、现实依据、实践要求等方面,对“两个确立”这一重大政治理论命题进行了具有新意的学理化阐释;强调“两个确立”的重大政治论断,科学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原则,高度凝练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最重要历史经验,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最重大政治成果,强调必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纵观全书,有理论的思辨力、历史的穿透力、现实的说服力、未来的前瞻力、实践的指导力,体现了科学的哲学原理、严密的逻辑力量、透彻的学理分析。

  立足现实、引领实践。理论的飞跃不是体现在词句的标新立异上,也不是体现在逻辑的自洽自证上,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回答实践问题、引领实践发展上。如何把“两个确立”这一重大命题讲清楚、讲透彻,让广大党员、干部不但听得明白,而且能用以指导实践,是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该书立足现实、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着眼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能力等提出的新要求,不仅从理论上讲清楚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而且深入阐述了“两个确立”的实践要求,既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又解决为什么的问题,既解决对“两个确立”怎么看的问题,又解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怎么办、怎么干的问题,既有政治高度、理论热度,又有实践向度、群众角度,契合各级干部学习需要,体现了政治性、思想性、实践性的高度统一,使“两个确立”展现出更为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文风鲜活、形式新颖。要使“批判的武器”变成“武器的批判”,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推动实践、改造世界的强大力量,首先就要把彻底的理论讲彻底,把鲜活的思想讲鲜活,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所接受和掌握。该书在阐释“两个确立”这一重大命题时,紧跟时代步伐,重视方法手段创新,着力构建接地气、有生气、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的大众话语体系,以清新的文风和活泼的形式立体地阐释了党的创新理论。全书以各级各类干部的学习需求为着眼点和落脚点,注重提升内容输出的到达度和读者的接受度,增强理论读物的可视感和可读性,以文载道、以图助文、图文并茂,除了精彩的文字论述外,还配之以丰富的插图、辅文和带有二维码的权威文献、解读文章等形式多样的小栏目,内容丰富、生动活泼,浑然一体、相得益彰,满足了新媒体时代读者延伸阅读的需求和习惯,真正做到了寓深于浅、寓情于理、寓学于乐。

  总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是一部理论性、权威性、针对性、可读性兼具的权威教材,必将有助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

  (作者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06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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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粮食安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图①: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的江苏农垦三河农场开镰收割,工作人员把收割后的小麦装车。
  许昌银摄(新华社发)
  图②:在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老王坡高标准农田,机收编队在收割小麦。
  赵永涛摄(新华社发)

  风吹麦浪,满地金黄。时下,全国小麦陆续进入集中收获期。在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伴随着隆隆的轰鸣声,收割机一头扎进麦田,开始快速进行收割作业。夏粮丰收,全年主动。各地农民抢抓农时,力保夏粮颗粒归仓,夯实全年粮食丰收基础。

  粮食事关国计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安全领域改革成果,对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以及粮食应急、节约等分别作出明确规定。

  “作为我国粮食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统领性法律,粮食安全保障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地方抓粮更有积极性

  在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一望无际的高标准农田内,水渠纵横交错,马路直通地头。

  “我管理600多亩土地,忙的时候也只需三四个人,现在种地真是省时省力又省心。”望着沉甸甸的麦穗,新乡市西合角村种粮大户申继锋自豪地说,这些年通过不断更新机械,耕种管收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大大提高种粮积极性和丰产信心。

  保障14亿多人的粮食安全,必须回答好“谁来种地”的问题。如何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确保农民增收、维护好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这是粮食安全保障法制定过程中重点研究的问题之一。

  明确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机制和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要求采取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强粮食安全保障,调动粮食生产者和地方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种粮、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粮食生产者增收……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给农民吃上“定心丸”,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地方抓粮更有积极性。

  “当知农、爱农、敬农的年轻人源源不断加入新农人行列,农业发展就会更有希望。”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永兴农机机械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魏巧喜欢称自己为“新农人”,前不久参加了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座谈会,她说,要想方设法提高种粮收益,更好保障粮农权益,提高种粮积极性。

  近年来,为鼓励粮食生产和耕地保护,各地积极落实耕地地力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耕地轮休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扶持政策,取得明显效果。

  “粮食安全保障法坚持劳有所得、得失相当,一方面要求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形成市场为基、农业优惠、粮价科学、农民增收的激励机制,促进农业增效、粮食生产者增收;另一方面要求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充分发挥资源流动的激励导向作用,实现资源调度与利益流动统筹协调。”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名誉院长房绍坤说。

  保障粮食安全,要害是种子和耕地。粮食安全保障法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设耕地保护一章,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黑土地、撂荒地、盐碱地等分别作出针对性规定;明确“国家推进种业振兴,维护种业安全,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等。

  坚决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走进中央储备粮兰州直属库,宽阔整洁的厂区矗立着一座座巨大的粮仓。推开一扇仓门,丰收的小麦映入眼帘,平展展一片,粮面平如镜、走道直如尺。小麦颗粒饱满,抓一把,手感沉甸甸的。

  仓廪实,天下安。粮食安全保障法明确国家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保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市场基本稳定。

  “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应能力必须牢靠地建立在我们自己身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庄晓泳说,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粮食储备体系,合理确定粮食储备的品种结构、区域布局,确保数量和质量安全;明确承储政府粮食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地方政府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自主储粮,将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做强做优粮食产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一环。

  “包装袋要排放整齐,大米要仔细检查。”位于重庆市荣昌区清江镇竹林村的久丰水稻股份合作社仓库内,合作社负责人张玲玲正带着村民包装大米。

  “合作社目前建有多个粮仓,可以保障数千吨粮食安全储存。”张玲玲介绍,她还开办了一家大米加工厂,生产的大米不仅上了当地居民的餐桌,还通过线上线下销往全国,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粮食安全保障法从政策引导、技术服务、金融支持、营商环境等多方面、多链条为粮食从业者保驾护航。”魏巧说。

  为推动粮食流通、加工高质量发展,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粮食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保护;明确国家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健全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粮食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同时,该法明确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和结构优化,科学布局粮食加工业,协调推进粮食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保障粮食加工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此外,还鼓励产销合作,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

  去年,我国粮食生产克服华北东北局地严重洪涝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年粮食产量再创新高。

  “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应综合施策。”庄晓泳介绍,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国家加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防御防控技术研究应用;国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制定粮食应急预案,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

  耕好节粮减损“无形良田”

  近日,2024年安徽省小麦机收减损技能大比武(阜阳赛区)现场观摩会在阜阳市颍州区举行。金色的麦浪起伏荡漾,伴随着出发的指令响起,一辆辆收割机竞相驶入田间,在机器轰鸣声中,小麦迅速被卷入收割机中,收割、脱粒、秸秆粉碎、颗粒入仓,顷刻间便完成了各自区域的收割任务。

  “我专门对收割机进行了改造,比如在割台上添置挡帘,防止机收时麦粒弹出;在拨禾轮上增加弹齿,防止漏割……”这是阜南县农机手邢金奎多年积累下来的操作经验,也是他此次拔得头筹的“秘诀”。

  “机收减损是降低农业生产损耗、增加粮食产量的重要措施。”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付景军说,机收减损技能大比武,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比赛,更是引导农机手进一步精进技能,降低机收环节粮食损耗,确保小麦丰产丰收、颗粒归仓。

  减少粮食损耗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

  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粮食生产者应当加强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和生产作业管理,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国家鼓励和支持推广适时农业机械收获和产地烘干等实用技术,减少产后损失;国家推广适度加工技术优化工业用粮生产结构,调控不合理加工转化;明确政府部门、粮食生产经营者、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及公民个人、家庭等有关主体的节约义务;规定公民个人和家庭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

  “粮食安全保障法全方位、全过程推进粮食节约,在激发生产者积极性的基础上,呼吁消费者合理消费、厉行节约,以耕好节粮减损这块‘无形良田’。”房绍坤说。

  此外,该法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树立大食物观”,提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明确国家粮食安全既要保数量,也要重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

  庄晓泳表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粮食安全保障法涉及如何解决好14亿多人的吃饭问题,要统筹推进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推动形成社会合力,共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06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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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 星期二

习近平向墨西哥当选总统辛鲍姆致贺电

  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 6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克劳迪娅·辛鲍姆·帕尔多致贺电,祝贺她当选墨西哥合众国总统。

  习近平指出,墨西哥是拉美地区大国和重要新兴市场国家,中墨是全面战略伙伴。当前中墨关系保持良好发展,战略性、互补性、互利性不断显现,正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我高度重视发展中墨关系,愿同辛鲍姆当选总统加强战略沟通,引领两国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05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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